《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简称《新加坡调解公约》)7日在新加坡开放签署,包括中国、美国在内的46个国家和地区作为首批签约方签署了这一公约。该公约此后将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放供各国签署。
67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参加了签署仪式,包括中国、美国、韩国、印度、新加坡、哈萨克斯坦、伊朗、马来西亚、以色列等在内的4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公约。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签署仪式,并代表中国签署公约。
《新加坡调解公约》是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研究拟订的,并经联合国大会会议于2018年12月审议通过,公约旨在解决国际商事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的跨境执行问题。在通过公约的决议中,联合国大会表示,调解在友好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上具有独特价值,公约将补充现行国际调解法律框架,有助于发展和谐的国际经济关系。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签署仪式上表示,《新加坡调解公约》在诉讼、仲裁之外,进一步健全了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调解制度。签署方签署公约,展示了国际社会对多边主义重要作用的共识。
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通过视频发表讲话表示祝贺。古特雷斯在视频讲话中表示,《新加坡调解公约》强化了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的国际法治规则,凸显了多边主义价值。
调解是高效灵活的争议解决程序,比起诉讼和仲裁等其他争议解决程序更具成本及时间优势。《新加坡调解公约》将允许在国际商业纠纷中执行和解协议的一方直接诉诸缔约国一方的法院,该法院届时必须根据该缔约国的程序规则以及公约规定的条件执行和解协议。
公约得到中国业界及仲裁、调解、律师等行业的高度关注和积极评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调解中心、香港调解中心等机构参加了签署仪式相关活动。(记者 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