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婚姻家庭、人身权利、劳动争议、房地产及相关合同、农村承包合同等纠纷案件;审查和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有关民事案件;指导有关审判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
庭长:陈宜芳
副庭长:刘 敏、何 抒、吴景丽
党务廉政专员:刘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