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7日从在云南昆明举行的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获悉,近年来,云南法院通过案件审判归口化、案件管辖集中化、重点案件专项化,为濒危物种提供专门化司法保护取得了良好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在专题研讨中介绍:针对云南地形复杂、物种分布广泛的特点,云南法院探索构建以流域、湖域等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跨行政区集中管辖制度,形成司法合力,统一裁判尺度。由昆明、大理等6地设有环境资源审判法庭的中级法院集中管辖全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同时指定6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涉滇池、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的环境资源案件,整体上统筹了各生态功能区内云豹、绿孔雀、“鸽子花”等云南特有濒危物种的司法保护;针对云南边境线长,管控破坏、走私、交易野生动植物行为难度大的问题,持续开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案件专项审判工作,惩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为濒危物种及其生境保护筑牢司法屏障。
云南全省法院构建了濒危物种的恢复性司法机制。通过“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积极探索“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共建“环境公益诉讼林”“公益修复基金账户”,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2020年,全省法院共判令补植复绿2073.9亩,补放鱼苗111万尾,收缴生态赔偿金1443.4万元,推动“珠江源生态教育示范基地”“寻甸黑颈鹤保护工作站”“香格里拉补植复绿示范基地”等修复基地建设,为濒危物种及其生境的整体恢复注入司法力量。
通过跨部门、跨区域司法联动协作和公众参与,通过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林草部门等构建环境司法和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栖息于九大高原湖泊的棕颈犀鸟、青头潜鸭、宁蒗裂腹鱼等濒危物种的多部门协同保护;通过签订“长江经济带11+1”“赤水河流域”“北盘江流域”等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加强中华鲟、白暨豚、扬子鳄等濒危物种及其生境的全流域协同保护。
同时,每年世界环境日进行集中司法宣传已成常态,通过阳光庭审、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向全社会传递环保理念,引导公众形成保护濒危物种的共识,并付诸行动。(总台记者 孙莹 李健飞 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