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继续。
下面,有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先生发表主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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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先生发表主旨演讲。
尊敬的各位同仁、各位嘉宾,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建设美丽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中华民族历来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崇尚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习近平主席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3月通过的中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了全面部署。前不久,习近平主席在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时发表重要讲话,首次提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环境司法能力,完善审判制度机制,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中国经验。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承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念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维护生态环境民生福祉。中国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原则,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治理力度,以司法方式促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城乡人居环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法院坚持生态优先,在案件事实查明、生态修复等方面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灵活运用多种责任承担方式,推动受损生态环境有效恢复。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公正裁判,推动将经济发展、人类活动控制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能够承载的限度内,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是坚持系统观念,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中国法院注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以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重点流域等为单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检察、公安、行政执法等建立生态环境治理协调联动机制,以司法裁判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增强环保意识,推动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四是坚持最严密法治,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中国将法治作为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方式,形成了以刑法、民法、行政法为基础,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专门法律为支撑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国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综合运用环境保护禁令、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准确适用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加大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积极参与环境司法国际交流合作,努力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
二、健全审判工作机制,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
一是构建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中国法院加强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统一审理。加强各地法院开展重点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司法协作,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环境司法领域专门裁判规则,推动统一裁判标准。加强环境司法专业人才培养和基础理论研究,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
二是深化环境司法公众参与机制。中国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注重发挥专家辅助人、人民陪审员在环境资源案件事实查明、评估鉴定等诉讼活动中的作用,依法保障公众对环境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公开审判重大环境案件、发布环境司法白皮书和生态保护典型案例、设立司法保护基地和生态环境修复基地等形式,充分发挥司法示范引领作用,让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三是提升信息化司法服务能力。近年来,中国法院将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科技成果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中国移动微法院等,实现诉讼事项在线跨区域办理,真正便利群众、贴近群众。建成世界上最大的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化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实现案件信息汇聚、数据共享,为环境资源案件大数据分析应用、跨地区跨部门开展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三、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化生态环境司法治理的中国实践
一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国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国法院通过严格公正司法,积极维护生物多样性。“长江十年禁渔”部署以来,中国法院依法严惩长江非法捕捞,助力扭转长江生态功能恶化和水生生物资源衰退趋势,促进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加强对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依法审理保护“绿孔雀”栖息地环境公益诉讼等案件,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风险预防,努力维护生物种群稳定。
二是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国法院依法审理污染大气、水、土壤等案件,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审理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纠纷案件,严惩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推进以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为重点的流域污染治理,坚持最严格的水污染损害赔偿、生态补偿和修复标准,让受污染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加大土壤污染追责力度,探索多样化责任承担方式和土壤修复、利用方案,有力推动土壤污染的管控修复。
三是服务绿色发展。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今年起施行的中国民法典确立了“绿色原则”,为世界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法院依法审理因经济结构和能源政策调整、产能过剩引发的企业改制、破产等案件,支持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妥善审理涉绿色金融、碳排放权交易、环境服务与治理合同等新类型案件,促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为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
各位同仁,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中国坚定践行多边主义,中国法院愿同与会各方一道,深化环境司法交流合作,携手推进全球生态环境司法治理,为建设美丽世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谢谢大家!
谢谢周强院长的精彩演讲。
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开幕式现场